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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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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 XX 市实际,制定本规则。二、火灾隐患是指因违反消防法规而导致建筑物可能发生火灾或使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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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内容
文档导读(AI 摘要)
核心要点
- 4.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超出的面积大于标准规定最大允许值的50%,或室内防火分隔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
- 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措施不能满足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
- 9.丙、丁、戊类厂房内部有爆炸危险的高危险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或分隔不符合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
文档结构
- 一、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
文档正文(预览部分)
一、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 XX 市实际,制定本规则。二、火灾隐患是指因违反消防法规而导致建筑物可能发生火灾或使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重大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火灾隐患。三、认定重大火灾隐患的程序:(一)各区县消防监督处和防火部有关业务处按照管辖,对日常排查发现、单位报告和市民举报的火灾隐患,组织集体讨论,集体讨论时,表决人数不应少于 5 人,对需要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报消防局统一组织认定。(二)认定重大火灾隐患前应现场核实,并有相关影像资料。(三)消防局组成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小组,对需要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集体讨论,集体讨论的表决人数不应少于 9 人。集体讨论时,可邀请被认定业主单位参加并听取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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